物理实验成绩评定办法
日期: 2015-05-20 | 访问: 次 |
学生必须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个数的80%以上,方能参加实验成绩的评定。因故未能完成计划实验项目的,应补做完该项实验之后才能参加成绩评定。物理实验总成绩由下列四项总评而得:
1.预习成绩
本课程主要以自学为主,所以要求学生课前预习,弄清实验目的、所用仪器、实验原理和实验步骤等,写出预习报告,列出实验原始数据记录表格。教师课前检查预习报告并提问。按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成绩。
2.实验操作成绩
根据学生操作规范、基本技能、测量工序、记录正误等,在实验完毕时,由教师审阅原始数据记录后合格者给予签字,并按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成绩。不及格者必须补做实验。
3.实验报告成绩
根据写实验报告的要求各数据处理正误按优、良、中、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。不及格者必须重写实验报告。
4.实验考试
实验考试由抽签操作某实验项目和问卷答题两部分组成。操作考试分五级:优、良、中、及格和不及格;问卷答题按100分制评阅,再折成五个级别。抽签操作不及格者,可以改抽一次另一实验项目,但最优成绩记及格。实验考试不合格者,实验总成绩为不合格;只有实验考试合格者,才能进行实验平时成绩统评。
5.成绩总评
总成绩按以上1─4项加权平均,其计算公式为:
总成绩=预习成绩*15%+操作成绩*30%
+报告成绩*20%+考试成绩*35%
6.遵纪成绩
学生有一次违反实验规章制度者,应写检查,实验总成绩最好为中;在教育后仍继续违反实验规章制度者,实验总评成绩为不及格。
7.实验补考
物理实验总评成绩不及格者,要补修大纲规定的必修实验操作后才能参加实验的补考试,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交一定的仪器设备损耗费和其他费用。